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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介紹
因自費留學、申請國外移民、探親、境外旅游等事由需開具存款證明。
二、產品特點
1. 開具存款證明需將賬戶凍結,存款證明的有效時間與凍結存款的時間相等。
2. 存款證明未到凍結到期日但要求提前解凍存款,須向銀行交回與要求凍結賬戶有關的全部存款證明。如要求延長存款證明使用期限,須到銀行重新填寫申請書,重新開具新的存款證明,并收取手續費。
3. 存款證明不具有經濟擔保作用,不得轉讓,也不能質押。
三、適用客戶
1. 中國公民
16歲以上中國公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16歲以下中國公民,應由監護人為辦理存款證明業務,出具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存款證明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如前述證件不能有效證明監護人同賬戶使用人的監護關系時,需同時出具有效監護證明。
軍人、武裝警察尚未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出具軍人身份證、武裝警察身份證。
2. 港澳臺居民
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3. 外國公民(外國人、外籍華人和華僑)
護照/華僑持中國護照/外國人居留許可證。
四、辦理流程
1. 客戶持有效身份證件、葫蘆島銀行定期存單到我行營業網點辦理存款證明業務。委托他人代辦存款證明,受委托人須出示本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證件。
2. 您可根據需要開具多份存款證明,每開一張存款證明收取手續費20元。